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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至113年度花蓮縣(風災)災後復建工程 (A區)
【招標階段】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3/10/29 公告招標, 標案名稱為「112年度至113年度花蓮縣(風災)災後復建工程 (A區)」,目前正在招標階段,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。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,預算金額190,061,727元,開標時間113/11/12 10:00。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,包括機關聯絡方式、投標資格、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。
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,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。截止投標時間:113/11/11 17:00
招標資訊
公開招標公告
招
112年度至113年度花蓮縣(風災)災後復建工程 (A區)
工程類
5139 - 其他土木工程
3.76.55
建設處
113/10/29
113/11/11 17:00
113/11/12 10:00
190,061,727元
01
是 機關文件費(機關實收)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: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: 否
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: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。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(一)甲等綜合營造業(E101011)投標廠商需提出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,具有道路工程施作經驗及實績,由採購機關(構)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:單案道路工程結算總價不低於預算金額五分之二(7,602萬4,691元整)或累計完成道路工程結算總價不低於預算金額(1億9,006萬1,727元)。 (二)投標廠商具有相當財力: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(1900萬6,173元整)。